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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清扫作业车辆非法改造爷孙两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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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 发表于 2021-12-22 11:03:17|来自:中国江苏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沛县清扫作业车辆非法改造爷孙两人死亡
今年5月份,沛县发生了一起不幸的车祸,最终导致爷孙两人死亡。此后,我们发现,对方车辆涉嫌非法改造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也正因为如此,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让事故赔偿陷入僵局。
2021年5月8日,我儿子驾车带着父亲也就是小孩的爷爷,爷孙俩从徐州看病返回沛县,途中发生车祸,与一辆正在路上进行清扫作业的车辆发生碰撞。当时清扫作业车司机没有第一时间报警,而是先通知了领导,等领导来了之后,再报警,等120救护车来了之后,发现我父亲和我儿子已经没有生命体征了。
发生事故是一条刚开通不久的新路,路上的监控等设备还未正常投入使用,没有留下事发时的监控视频,但是对方的车子目前在交警大队停车场,里面可以看到:尾部保险杠没有,这个车子追尾,我孩子开车撞到清扫车上,固然有一定的责任,但是这个没有保险杠,也是造成孩子和我父亲直击死亡的原因。
最终,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道路清扫车驾驶员史某,驾驶改变机动车尾部机构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且在道路养护施工时未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措施,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责任认定下来以后我们找到沛具公路管理站和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回应私自改装的车,商业险不予理赔,只能赔交强险18万,而公路管理站也不同意理赔,说去打官司,一个老百姓怎么打官司,也没钱打官司。”
我对此提出质疑,(一)改装车辆,公路管理站怎么会让它上路行驶的,领导有没有管理责任? (二)清扫车驾驶员发现出事故后为什么不第一时间打急救电话而是先给其领导打电话?错过了最宝贵的抢救时间。(三)非法改装年辆又是怎么通过年审的?(四)这条路徐沛(S272S)快速通道当时并不具备通车条件(我有视频为证),又是怎么通车的,并且在通车的一个5月份大小发生了不下十起事故。
沛县公路管理站回应称,保险公司不予理赔,他们不认可,准备和对方打官司。如果官司败诉,法院判决赔偿应该由公路站自己承担,他们会履行。
我对这个回应我很纳闷,大家有懂的交通法的人都知道,私自改装车辆是不准上路的,保险公司不赔是对的。难道公路管理站要诈保吗?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老百姓该怎么办?欢迎全国有正义感的律师与爱心人士帮帮我!
包振刚15862273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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